调解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情景再现
江某是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在“双十二"期间,由于订单较多,江某的工作量也比平时增加了很多在江某去某小区送快递的路上,不料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江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侧翻在地,将江某的右腿压在了车下江某被送至医院紧急救治,医生诊断表明除了多处擦伤之外,江某的右腿发生严重骨折交警部门勘验现场后,出具了责任认定书,认定小轿车车主吴某对这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江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决定提起诉讼来解决此事而吴某找到江某,提出自己想要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想法,并对江某说即使江某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会要求先行调解,为了减少麻烦,还是双方自行调解比较合适那么吴某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依法解答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当事人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就损害赔偿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选择通过调解协商解决问题,那么在当事人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不因为参与调解而丧失诉权,仍然可以就赔偿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江某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选择以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吴某想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且获得江某同意,那么双方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江某不愿意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在本案中,调解并非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结提示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与对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是调解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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