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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前沿

赔礼道歉通常是在一定场合由赔偿机关向受害人当面进行

日期:2013-01-16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62次 [字体: ] 背景色:        

赔礼道歉,是指赔偿机关因其行为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格权等合法权益所承担的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的责任方式。这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一样,也是一种非财产性的责任方式。赔礼道歉通常是在一定场合由赔偿机关向受害人当面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赔偿机关以书面形式进行。

赔礼道歉作为国家赔偿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名誉权、荣誉权侵权损害的一种弥补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方式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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