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人身保护令

对分手后纠缠、骚扰、泄露妇女隐私的行为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日期:2023-04-08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对分手后纠缠、骚扰、泄露妇女隐私的行为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张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基本案情

张某与王某原系恋人关系。2022年,两人终止恋爱关系。之后,张某多次通过短信、电话以及社交软件纠缠、骚扰王某,并将王某的隐私照片发送给他人。王某认为张某的行为给其造成了身心双重创伤和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结果

法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遂在受理申请后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典型意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扩大了201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为婚恋关系中的受害者提供了更有力的维权武器。妇女因婚恋纠纷遭受纠缠、骚扰,被泄露、传播隐私及个人信息或者面临上述侵害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让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条款走进现实,这既是对当事人张某的一次警示,也是一次对其他潜在违法者的深刻法治教育。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