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斗气误伤旁人 争执双方双双赔偿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陶锡雯,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朋友聚会本是件高兴的事,但因为喝酒发生争执而造成他人受伤,不仅伤了朋友和气,也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近日,常熟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审理了一起因酒后争执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范某与唐某是好友,相约至饭店喝酒。期间,唐某路过好友闫某及其朋友聚餐的包厢,便进包厢敬酒。敬酒过程中,唐某见闫某将酒杯扔在地上,酒劲上头、立马来气,认为闫某是在藐视他,操起桌上的一个啤酒瓶砸向自己头部,酒瓶当场破碎。闫某看到该行为后,认为唐某是在挑衅,并不示弱,也拿起桌上一个啤酒瓶砸自己的头,未能砸碎,遂将酒瓶砸向桌子,酒瓶碎片飞溅出来,正好割伤了因久等朋友唐某不回、到包厢门口查看情况的范某。
范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左、右眼不同程度受伤。治疗结束后,范某因视力受到影响,不得不佩戴眼镜生活。范某认为,唐某和闫某的酒后争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遂将唐某与闫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承担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000多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范某与唐某、闫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闫某赔偿范某10000元,唐某赔偿范某3600元。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酒桌文明,适度饮酒,合理劝酒,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