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
作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我承诺:
1、依照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内容,配合行使对子女的 探望权;
2、积极配合、协助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不阻碍、限制、剥夺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权;
3、明确知晓,个人、组织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承诺人:
日期:
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我承诺:
1、依照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行使对子女的探望 权;
2、杜绝出现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期间,不从事虐待、隐匿、转移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
3、明确知晓,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承诺人:
日期: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原、被告及法院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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