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诉讼的法律要点有哪些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主体
从审理的案件来看,案件中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通常遗产继承会涉及复杂的亲属关系,且常会出现共有、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等多个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案件审理难度大。当事人在起诉时有时会遗漏具有继承资格的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3.继承纠纷案由确定
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因此,在继承案件中,法院应查明是否存在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确定继承纠纷的案由。
4.是否存在放弃继承权的情形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但如果继承人因为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行为无效。在诉讼过程中,
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法院会制作笔录,由该继承人签字确认。
5.如何确定遗产的价值
在继承案件审理中,法官会确定遗产的范围、价值、种类和存在形式,明确遗产是否具备分割条件及分割方式。
遗产中,一般房产系价值较大的财产,继承案件中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主要都集中在房产的处理上。继承案件中的房产处理与离婚案件处理的方式比较接近,夫妻之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房产的一半分割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继承人对遗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对待:(1)各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统一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其他方相应的补偿;(3)各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