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死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由享有继承权的人继承。但是,如果遗产中包括国家重要的历史文物和资料的,是否还能当做一般遗产进行继承呢?我国法律没有对其作出规定。这是公民个人合法财产享有的所有权与国家对珍贵文物和资料所应有的保护相冲突的地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如果有珍贵的文韧应上缴国家,国家则给予公民一定的物质报酬和精神鼓励。如果公民不愿意捐献,国家只有采取收购的方法,以保证珍贵的文物能在国家的保护之下,不至于流失民间。对于收购所支付的价款,继承人可以有权继承。
关联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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