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老人的子女,还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
答: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在上述法定的情形下,其他继承人可以依据此条的规定主张其丧失继承权。至于判断情节严重的标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贳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认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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