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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诉讼离婚

配偶服刑,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日期:2012-03-18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 阅读:150次 [字体: ] 背景色: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婚姻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判决离婚,则提起离婚的一方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配偶目前被关押,另一方能够与其见面,则可以与他协商协议离婚的问题。如果不能与其见面或者无法与其达成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能确定配偶被关押的情况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被监禁的情况。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则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在你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提起诉讼;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向被关押的配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离婚案件主要围绕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只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应当准予双方离婚,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主要的焦点就集中在了如何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的解释列举性地说明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但在实际中的情况要复杂得多,这就需要法官来行使自由裁量权来决定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有的时候,起诉方不是因为感情破裂而申请而是因为自身尊严受到牵连,觉得有个服刑犯的丈夫很丢人而申请,这时,就不符合离婚的法定要件。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痫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女昏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第二章婚姻家庭官司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叟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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