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或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偿费、分手费等类似费用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青春补偿费、分手费的产生仅限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自我救济领域,男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法院判决解除男女双方同居或婚姻关系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经济帮助以及损害赔偿等可依法作出判决。青春补偿费、分手费等并非法律规定的补偿或赔偿范围,故而主张该类费用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