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能否作为遗产
典型案例
魏某是某国有银行的一名员工,20巧年3月5日,魏某突发心脏病死亡。魏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尚存余额38 650元,请问,魏某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这笔钱吗?
法律解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魏某死亡后,他的继承人可以提取魏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相关法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人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 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人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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