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父债”是否一定要“子还”

日期:2016-09-18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24次 [字体: ] 背景色:        

“父债”是否一定要“子还”?

问:我父亲生前因做生意亏了钱,向同学、朋友借了不少钱周转其超市,后因突发严重疾病,花去了很多医疗费,把超市变卖了并向亲戚举债,现在人没有救回来,积蓄全部花光,家里也没有留下啥像样的财产。请问,我没有继承父亲的财产,是否有义务代父亲还生前借的债?

答:你好,不需要。由于你父亲没有给你留下遗产,你不必替父还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应当清偿其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清偿的债务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父债”不一定要“子还”,而是有条件的偿还。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