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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日期:2016-02-2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72次 [字体: ] 背景色: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继承类公证变得越来越多,人们在办理继承公证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问题,很多当事人对此很不理解,经常有当事人因为嫌材料难以提交而情绪激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有哪些程序?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可以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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