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问:2007年6月,我与男友未婚同居生育了一名女孩,后在男友的老家举办了酒席,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儿一岁时,我们夫妻外出打工,女儿放在老公的老家由婆婆照看。2014年7月,我老公出车祸突然死亡,留下一笔存款12万元。我想代女儿要求继承他的遗产,不料遭到婆婆的极力反对,其认为该女孩是私生女,无权继承老公的遗产。请问,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该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非法婚姻和合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在法定继承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非婚生子女同样具有遗产继承权。
作者:黄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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