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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开车门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日期:2015-12-09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43次 [字体: ] 背景色:        

停车开车门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

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4、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

如果车辆并未违规,且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其义务,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律师网提醒您——下车开车门时要注意:

1、车子停路边,停稳再开车门,开车门时要集中精力。

2、司机要提醒乘客小心开门。司机先看内后视镜,确认后方有无行人、来车,再看外后视镜,确认侧面安全。

3、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开门时别猛地一把推出去。要先开一条小缝,查看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再开门下车。

4、开门下车后,不要只顾离开,应随手关门。

5、如果条件允许,请尽量选择从右侧车门下车。停车时,为警示他人,驾驶人可打开双跳灯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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