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服刑我在何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我是吉安人,我丈夫是余干人,现在他因为犯罪在惠州监狱服刑。我认为他被判处的刑期较长,夫妻感情无法维系,决定起诉离婚,请问我可以在余干县法院起诉离婚吗?
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丈夫的户籍地在余干县,余干县法院是可以管辖的。但是你的丈夫在服刑,这是由特殊情形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项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关系。所以,你在吉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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