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三:代办车险业务多 事先了解很关键
李先生前不久买了一辆新车,在4S店办理了机动车商业保险,但4S店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没上牌保险不能生效。随后,李先生开着新车在去车管所办理牌照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维修车辆花费7千多元。保险公司却以车辆没号牌为由不予理赔。
据调查,发现凡是在4S店办过保险的车主一般都不清楚无牌车不保险的免责规定。多家4S店的大部分销售人员都说没有牌照可以提车,只要开慢点都没事,如被交警查到,只要出示发票就不会受处罚。但他们均承认,没有牌照的汽车,车损保险不能生效。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均有相同的免责条款,但很多投保人都不清楚,4S店代办保险时也不告知,因此和保险公司发生类似的官司逐渐增多。有律师认为,车损险的这种免责条款对投保人有失公平,应像盗抢险那样明确告知投保人,即新车上牌照后,保险合同方能生效。
法官提醒:
为此,法官提醒投保人,如今4S店或汽车修理厂代办车险普遍,导致投保人不清楚所投险种及相应保险责任。车主购车或修车时,4S店或汽车修理厂出于赚取佣金或扩展业务的需要,往往在征得投保人同意后,代为办理机动车保险业务,事后又未将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材料移交投保人,导致投保人只知道办理了保险业务,并不清楚所投险种及对应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投保人一定要在事先了解投保内容,并认真了解咨询合同中的赔付条款,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还要建议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代理行为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签约程序,避免因投保人未收到有关保险材料或不了解险种及保险责任而引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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