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应做到标本兼治情系群众,积极推行司法救助。坚持把“知民情、解民忧、济民困、帮民需”作为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涉诉信访特困群体救助机制,制定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坚持“花小钱、办大事、多办事”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统一救助尺度,防止简单地“花钱买平安”,防止造成不应有的攀比,避免因采取司法救助措施不当引发新的涉诉信访问题。
减少未成年犯罪,预防挽救重于惩罚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有着很大的区别。未成年人受其心理、生理条件的支配,犯罪动机比较简单,有预谋的比较少;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容易感情冲动,突然犯罪;胆大妄为,不计后果;法制观念淡薄,甚至藐视法律,不惜以身试法;由于未成年人智力发育尚未成熟,思想不稳定,对外界事物重新认识的可能性较成年人要大得多,有较强的可塑性,因此,预防、挽救的可能性也较大。这也使得减少未成年犯罪,预防挽救成为重中之重。
对农村离婚案件高发的深刻思考可以说上述离婚案件,在基层农村发生的并不多,但是也预示着农村离婚案件的新趋势,当然次来案件中,夫妻双方的感情仍在,离婚起诉只是妻子李某为了争得“自由”而做出的过激行为。在审判人员的耐心劝解下,妻子李某认识到家庭的重要性,以及法律的严肃性,最后两人终和好如初。
浅谈利用未成年人行乞问题的表现及对策就其行为人与未成年人的家长签订“合同”,或者以口头合同形式,“领走”或“买走”该未成年人的问题,表面看来似乎未对家长带来经济损失,但是行为人变相剥夺了家长的监护权、教养权、知情权,严重摧残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剥夺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接受义务教育权、被监护权。乃至即使严惩行为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害和道德品质沦丧,更是社会公害。
我国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加倍赔偿均以消费者购买商品付出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支付的费用为基础的加倍,而美国的赔偿倍数是以受害人遭受损失的倍数,当然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得出的赔偿效果也不同。《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标准是消费价款的十倍,这个赔偿标准颇有争议,一方面消费价款的十倍似乎与民间交易中的“假一罚十”的说法相吻合,符合民间对“违约性惩罚金”的规定习惯,另一方面,法律又是基于什么基础定下的这个“十倍”罚款还有待研究。
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规范刑事被害人操作程序合理的程序设计是确保这一制度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首先,应确定申请程序。其次,应确定审核程序。第三,发放程序。第四,救济程序。第五,追偿程序。总之,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参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我国在经济转型时期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
“德国庭审枪击案”启示不仅要对刑事案件的审判加强警力配备,还要尽快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警力配备,尤其要关注和落实对基层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警力配置问题,不仅要加大警力配置,而且要努力做到在现有条件下科学配置警力。科学制订警务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同时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警务活动,随时与上级保持信息互通,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以便上级实时指导与监督。开庭前做好充分充足的物质保障工作。
论如何完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我国现行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权益,偏重于保护它们的生命权,对于其他方面权益关注不够。野生动物也应该有获得自由尊严和安全保障的权利。在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中,不仅要丰富对野生动物猎捕、运输、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方面的内容,而且要增添对野生动物囚禁、收容、适用、药用、观赏逗弄方面的条款。在法律责任上,应当增加对野生动物的非法伤害、戏弄、虐待、干扰等行为应负法律责任的规定。做到尽可能地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同时又尽量少的影响野生动物的自然生存状态。
婚前健康检查的法律依据这是一个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时代,婚姻本就是男女双方行使婚姻自主权的行为;这也是一个强调责任和担当的时代,男女双方不仅要考虑家庭更要为孩子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因此作为政府,在婚检这个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交叉的领域中所要做的,不是凭借行政管理权简单的强制推行,而是要用行政引导的方式来实现调控婚检发展方向的目的。
特殊动产的执行方法应予完善在民事执行程序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辆等特殊类型动产的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首先调查该特殊动产是否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然后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限制过户登记等,待实际中发现该车辆时再采取实物查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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