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网工伤认定栏: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流程的说明,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部门,申请机构等,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根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委托聘请律师代为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不按程序判决撤销重新认定,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生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时间,职工因工负伤痊愈后旧伤复发是否仍按因工受伤处理等。
几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工伤”工伤认定需符合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出现的伤害这3个条件。本案中,阿红的流产虽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两个条件,但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流产是工作原因。也就是说,工作中流产是否算工伤,还要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有些流产的情形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如怀孕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流产等个人损伤的,一般可认定为工伤。但在阿红一案中,现有证据更有力地证明了流产是阿红自身原因造成的,而非工作原因。
工伤认定48小时的司法适用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都严格硬性执行了这一规定,不管劳动者突发疾病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只要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时间超过48小时,法院都不予认定其为工伤
下班回宿舍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也就是说,公司下班之后回宿舍途中,若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若是在下班途中摔伤、跌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等,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发生工伤后应该到哪个部门认定如工伤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或公安部门申报,并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交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
工伤认定部门将工伤认定文书送达给转包工程的自然人的行为是否有效理由是李某不是原告公司员工,不能代表原告公司接受工伤认定文书,如果李某接受工伤认定文书后未及时将工伤认定文书转交给原告,致使原告不知道被告的工伤认定事宜,并因此丧失了举证权与陈述、申辩权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处理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论我国工伤认定制度的完善随着工业化大生产的不断扩大,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和宗旨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受到工伤时能够获得救济。在近年来,工伤行政案件大量出现,纠纷不断尤其是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案件不断涌现。而对于工伤认定,我国法律目前存在一些不足,使得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案件的工伤认定存在很大的争议。本文通过对梁某案件的分析,提出一些对工伤认定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建议。
非工作时间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张某突发疾病虽然不是在单位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但其一直未离开过酒店,理应属于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不能因为未做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就认为没有在工作。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应怎样理解认为陈某应构成工伤。因为,“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是多样的,不可过分强调合理性,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只有充分注意时间、路线以及目的地的合理性与上下班行为的直接关系,才能把握好合理“度”的问题。
午休吃饭路上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方梅是在下班时间前往就餐途中被同事骑车撞伤,不属于公休时间,也非工作时间前后。方梅是从事服装加工工人,工作场所应该是车间,在去食堂的路上,与工作场所没有联系,不能认定是工作场所,且其受伤是被人撞伤,也不是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和预备性工作导致。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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