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律师专栏:交强险、第三者险保险范围,如何办理车辆保险,保险公司定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公司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受侵害的第三人可否直接向保险公司求偿,保险公司如何支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责任保险赔偿的构成要件,车辆定损及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存在的问题。
六车连撞造成一死一伤 无责方保险公司是否应为事故“买单”本案系一起多车连环追尾的道路交通事故,前车违规停放路边,王某飞驾驶车辆疏于观察造成接二连三的碰撞,虽前车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但因其违停与王某飞驾驶的车辆相互碰撞、形成挤压,对位于中间的死者、伤者的损害均存在因果关系,形成有因果关系的“间接碰撞”。本起事故中,葛某驾驶的拖拉机、王某红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以及王某修驾驶的拖拉机系无责机动车,法院遂判决,除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50余万元外,无责机动车分别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9100余元。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事故致残,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伤残赔偿金以及因此而引起的意外医药费用,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为限。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事故车辆未年检 保险公司签下协议又拒赔案涉事故系驾驶员疏于观察所致,并非案涉机动车性能出现问题所致,且保险人自其投保时已经知晓案涉机动车未经年检,仍接受投保;事故发生后又不直接提出拒赔,而是与其签订《推定全损车辆处理协议书》,并出具《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应视为双方就理赔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将事故机动车报废,保险人却表示拒赔,违反诚信原则,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故保险人理应根据案涉协议书约定,在扣除残值后进行理赔。
醉驾逃逸还无证 “大胆”司机终被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后可向致害人追偿,同时,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逃逸均属于法律禁止行为,故本案中虽然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一部分,但最终所有损失都将由驾驶人员林某承担。本案原告伤势比较重,林某的一次侥幸、王某的一次放任,给原告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也为自己以后的生活背负上了较为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此也提醒广大民众,醉酒开车事后逃逸法理不容,无证驾驶“侥幸”上路终酿苦果,切记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触碰法律底线,杜绝酒驾、文明开车。
脱保期间发生事故 责任自担庭审中,被告表示,其购买了交强险,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法院查明,事故发生在前一年的交强险到期后,被告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在车辆脱保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右侧多发肋骨骨折而构成十级残疾。
饮酒驾车撞他人 商业险能否免赔饮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能否得到支持?近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海安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格式免赔条款中,保险人(保险公司)要尽提示说明义务,否则应担责。
车主在车祸后弃车离开现场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供了相关投保单与保险条款,其中免责条款载明: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或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以及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否追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持有C3证驾驶小型轿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因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法律规定的保险公司可向侵权人主张追偿的范围,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的部分,应由王某依法予以承担。故判决王某返还保险公司垫付款120900元。
车主自行鉴定费用,保险公司要赔吗因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出具自己的定损报告,怠于履行定损义务,小李支付的鉴定费系为查明和确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费用。但鉴定报告确认的8.9万元与本案中评估的7.7万元存在差异,因此一审法院按照比例酌定鉴定费4000元,由小李自行负担536元,保险公司负担3464元。综上,保险公司应向小李支付理赔款8.2万余元。
送外卖“电摩”视同机动车 撞死人应否交强险先行庭审中,原告庄某诉称,被告杨某所骑“电摩”已被相关部门视同机动车,且按机动车认定了事故责任,赔偿时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全额赔偿,不足部分才应按比例分担,请求被告杨某、“饿了么”平台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等合计1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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