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律师专栏:交强险、第三者险保险范围,如何办理车辆保险,保险公司定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公司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受侵害的第三人可否直接向保险公司求偿,保险公司如何支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责任保险赔偿的构成要件,车辆定损及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存在的问题。
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按照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机动车是否具有过错无关的,只要事故发生,就要赔偿。对于限额之外的部分,则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确定赔偿数额。简而言之,就是在题述的情形下,先由肇事机动车一方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其余的损失再按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分担赔偿数额。
特种机动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理赔范围?李某为其所有的涉案特种机动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起重机在起重过程中,虽未处于行驶状态,但仍属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应纳入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故本案中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先由乙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再由丙保险公司对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暴雨天车被淹了,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第一种情况是车辆停在地下车库或路边,即车辆在静止时车辆被淹:这种情况下,只要车主购买了车损险,因驾驶舱进水导致电器损坏、座椅进水的清洗费用等,都可以索赔(发动机除外)。如果你有涉水险,则车损和发动机损失都可以赔偿。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找保险公司理赔吗?本案涉及的代位追偿是指,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私家车跑网约车出事故 保险公司赔不赔?如今,私家车司机兼职跑网约车已司空见惯。如果载完客后,在家中停车场停车时发生事故,责任应由车主承担还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近日,青岛市崂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2000元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由车主赔偿。
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未换领新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免责?持超过有效期、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车辆,不应视为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即未取得驾驶资格,应理解为驾驶员未考取过驾驶证而从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驾驶证被吊销、准驾许可被注销等导致驾驶资格消灭的情形。彭某的驾驶证并未被吊销或注销,而是换领了驾驶证,其驾驶证超期并不当然导致驾驶资格消灭,因此其驾驶证虽然超过有效期没有及时更换,但并未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也与事故发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特殊情形的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如何定责与赔偿?在审判实践中,车辆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在有过错时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存在过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进行举证。本案中,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管理人,因在租赁和出借车辆时存在一定的过错,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还因为自身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商业险免赔。
改装车辆发生事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免责从现有证据看,该起事故发生时小型卡车货箱上加装的钢管超出了货箱后部,且超出部分与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并致车辆受损。该情形符合保险条款关于保险公司免责的约定,故对保险公司的辩称予以采信。因原告已从交强险承保公司获得了2000元的赔偿,故其余损失由被告王某按全责全额赔偿。
买了“商业保险”为何还要赔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因此受害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直接赔偿,而统筹公司并非保险公司,不得从事保险业务,其和车主签订的并非保险法意义上的保险合同,需要受到合同相对性的约束,受害人不得直接向其主张权利。同时统筹公司其清偿能力远远低于保险公司,部分统筹公司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广大车主在投保时应尽量选择正规保险公司,切莫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超标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故不能要求电动车车主对机动车的认知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已将案涉超标两轮电动车定性为机动车,但实践中又从未将此类车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而且,此类车辆也并不属于工信部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机动车。故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存在“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的免责情形而主张免责,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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