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夫妻动迁获6套房 媳妇不让公婆得房引家庭纠纷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八条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方获赔的医疗费,一定归其个人所有吗《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该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财产在离婚时都可分割吗离婚时可供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和双方所得的财产,婚前男女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审判实务中夫妻共同债务之类型化思考身份型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的身份状态进行分类的。此类债务不以夫妻共同举债之合意为前提,也不以该类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只强调该类债务确实产生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是夫妻一方所负之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男方打工外出,长时间没给家里寄钱,或者所寄的钱无法满足家庭中请工种地、购买农肥或农药、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不得已而借贷等;又比如,男方为家庭经营小本生意亏损发生借贷,或举债入股经营等。
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探究我国部分省、直辖市对于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出台了相关意见,司法审判工作中也处理了许多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从这些意见及司法审判实践来看,法院在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上,多要求以夫妻共同生活为目的。但由于规则设计上的模糊,使得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依旧非常普遍。
婚前存款婚后出借所得利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间借贷的利息应属于经营性收益,不属于孳息,该70余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二次投资离婚时如何分割,蒋某无权要求分割这套住房。因为住房的购房款系周某婚前用自己的存款购买的商铺的出让款购买所得,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财产应当属于周某的个人财产,且房管部门发放的产权证也只登记在周某一人的名下,蒋某无权要求分割住房。
对残疾赔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残疾赔偿金系赔偿劳动能力本身的丧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收入的减少,残疾赔偿金具有填补该损失的作用,故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戒指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违法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追加张某妻子作为共同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执行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如果不追加张某妻子作为共同执行人,客观上难以保证债权的实现。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