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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浅议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种类
    日期:2015-05-03 点击:150次

    浅议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种类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类型立法,在夫妻约定财产制类型的立法上应明确采用开放式的模式。因为一个国家采用何种约定财产制类型的立法模式,虽然受自身的立法传统、风俗习惯以及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诸因素的影响,但最重要的是由这个国家中的公民或婚姻当事人对约定财产制的需求决定的。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5-04-30 点击:280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共有关系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而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成立的共同关系,不分份额地对某物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内,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就无法划分各自的份额,无法确定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

  • 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日期:2015-04-30 点击:229次

    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同属于家庭财产,前者是以婚姻关系的存续为基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之外。当然,这一财产形式,在我国,仅仅存在于男女夫妻之间。而后者是以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基础,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

  • 奥运火炬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5-04-30 点击:162次

    奥运火炬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审理中,本案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火炬是在夫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有价值的物品,应视为共同财产;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是火炬手,参加了奥运火炬传递,而且火炬上有她的名字,虽然是在夫妻存续期间得到的,但应该属于个人财产;第三种意见是火炬归原告所有,但是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 分居期间一方所借债务算不算共同债务
    日期:2015-04-29 点击:260次

    分居期间一方所借债务算不算共同债务法律規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履行法定的抚养和赡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应以夫妻的共同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你向朋友借钱给女儿治病,这种债务属于法律规定的为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范畴,自然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 本案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15-04-29 点击:142次

    本案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大多数离婚诉讼中,由于夫妻矛盾已经非常尖锐,双方都会采取各种手段,实现维护其个人利益之目的。其中比较常见的方式就是虚构债务,以此达到多占双方的共有财产,或者为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设置障碍之目的。利用民事调解书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新型、复杂的债务形式,考验着审理案件法官的办案智慧。

  •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房产合同有效吗
    日期:2015-04-29 点击:231次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房产合同有效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该房屋系夫妻共同所有,但根据房屋公示的产权证上的权利人为妻子一人,所以此次交易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基于对房产权利公示的信任,买房人有理由相信卖房人是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房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如果张先生有证据证明买家存有重大过错,或与妻子恶意串通等情节的,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 论我国的婚前财产公证
    日期:2015-04-29 点击:214次

    论我国的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双方对未来生活的理性而谨慎的预期;其次,隐含在婚前公证行为中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承认了未来选择生活的权利和义务。结婚是自由的,婚前公证是对婚姻和财产归属的肯定。但离婚也是双方具有的权利,并且婚前财产从一开始公证就是明确的,处理起来十分容易。

  •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日期:2015-04-29 点击:107次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 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当中的债务问题
    日期:2015-04-28 点击:168次

    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当中的债务问题 在审判实践当中离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存在,只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论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在,双方对该类债务均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这类债务仍属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既然如此,根据民事诉讼法,有权对此债务提出清偿要求的只有债权人。在债权人没有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法院应是无权启动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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