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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女方外遇并怀有他人孩子期间,男方能否提起离婚及如何处理相关财产纠纷
    日期:2016-01-06 点击:191次

    女方外遇并怀有他人孩子期间,男方能否提起离婚及如何处理相关财产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6-01-05 点击:447次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婚前和婚后,婚前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离婚时可以分割按揭的房屋吗
    日期:2016-01-05 点击:368次

    离婚时可以分割按揭的房屋吗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拒付医疗费该怎么办
    日期:2016-01-05 点击:1132次

    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拒付医疗费该怎么办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前妻私赠女儿财产是否可以重新分割
    日期:2016-01-05 点击:335次

    前妻私赠女儿财产是否可以重新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也规定,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

  • 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所购房屋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6-01-04 点击:326次

    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所购房屋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案中李某用个人财产所购房屋不论是投资还是居住,该房屋本身只是一种财产形式的变化,并不能视为收益,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后股份转让所得如何再分割
    日期:2016-01-03 点击:153次

    离婚后股份转让所得如何再分割当初离婚调解时没有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财产分割,对股权的分配应理解为确认比例,而不是股权实际价值的分配,当股权以货币形式予以确定后,应按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分配,故杨某所分得的股份最后实现价值40万元,唐某应分得五分之二、杨某分得五分之三。

  • 因交通事故伤残所获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日期:2016-01-03 点击:951次

    因交通事故伤残所获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此规定可见,你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获赔76000元,属于上述法条第二种情形,是属于个人财产,在你妻子起诉你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 夫妻一方担保是否需夫妻双方担责
    日期:2016-01-03 点击:343次

    夫妻一方担保是否需夫妻双方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方为何可以少分财产
    日期:2016-01-03 点击:199次

    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方为何可以少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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