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诉讼离婚栏目:北京离婚律师,离婚代理律师,诉讼离婚律师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曾给女方彩礼钱,但双方一直未在一起生活;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钱,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予以支持。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可以因此导致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离婚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分手费”,能够获得法院支持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约定的“分手费",实际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适用民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结婚后,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是否受理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肓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是否有衩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育一子,不久双方感情破裂,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儿子由自己抚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又理。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能否准许他们离婚法院应准许宋某与王某离婚。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离婚的法定理由。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结婚后,男方发现女方做艾滋病初筛抗体检验和药物流产手术,男方起诉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因为郑某未能提交双方感情破裂证据,仅凭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不会支持郑某的诉讼请求。
离婚案件中,最容易被人误解的16个法律常识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最经典的14个理由离婚自由及其限制是离婚制度的基础理论问题。对离婚自由是否需要限制、如何限制以及实现离婚自由的同时如何体现法律的正义,是需要思考的问题。法院的裁判如何在离婚自由与限制之间进行平衡,在限制离婚自由时都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的影响力有多大实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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