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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诉讼离婚栏目:北京离婚律师,离婚代理律师,诉讼离婚律师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

  • 民法典:复婚不领结婚证会有什么风险
    日期:2021-01-04 点击:393次

    民法典:复婚不领结婚证会有什么风险《民法典》第1083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由此可见,复婚也是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若双方未重新进行结婚登记手续而又同居的,其风险主要包括:一是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合法婚姻关系的权利。

  • 如何确定感情确已破裂
    日期:2020-12-27 点击:106次

    如何确定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日期:2020-12-27 点击:645次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第3款、第4款和第5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委托代理人后,是否意味着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了
    日期:2020-12-27 点击:203次

    委托代理人后,是否意味着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了不是。《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岀庭的,也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离婚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
    日期:2020-12-27 点击:249次

    离婚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条至第8条、第11条至第17条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应该区分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管辖法院:(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日期:2020-12-27 点击:272次

    起诉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民法典》第1079条第1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仅能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其他情形。

  • 丈夫不想离婚,拒绝出席庭审,法院会做出判决离婚吗
    日期:2020-08-25 点击:204次

    丈夫不想离婚,拒绝出席庭审,法院会做出判决离婚吗《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被告经传唤还拒不到庭的可以做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非有不能表达意志的情况,不然依旧应该出庭;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而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诉讼离婚之如何进行法庭辩论
    日期:2020-06-24 点击:149次

    诉讼也是如此,双方的观点谁是谁非,不仅要证据的支持,而且还需要明晰的语言将自己的主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及用有理有据的语言指出对方错误观点,以求得法院的支持。这个过程,就是法庭辩论。法院调查阶段结束后,就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

  • 庭审笔录的签字重要吗
    日期:2020-06-24 点击:3579次

    出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即原、被告和原、被告的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出庭作证的证人等)在庭审结束后,都要在庭审笔录上签名,表示对书记员记录的内容认可。如有异议,可在记录自己陈述的部分作补正,并在补正的地方再签名,这是诉讼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开庭结束之后,当事人必须在庭审笔录中签字。

  • 离婚案件相关问题裁判参考
    日期:2020-06-21 点击:265次

    离婚案件相关问题裁判参考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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