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是不是意味着与子女断绝关系
不是。《民法典》第1084条第1款、第2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受婚姻状态影响。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和子女间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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