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诉讼离婚栏目:北京离婚律师,离婚代理律师,诉讼离婚律师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
夫妻离婚都拒绝抚养患病女儿,法院直接驳回离婚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案例解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应当对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经营、离婚的真实原因、婚姻走向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未满一年的,不准离婚。
“假离婚”成真,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非本意,还有效吗综观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后所进行的多次对话、微信聊天,可以充分认识到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购买房屋,二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为了达到上述购房之目的而达成的虚假意思表示。虽然协议中约定了小刚需要补偿小敏300万元,在协议签订后,小刚也向小敏进行了转款,但该款项实为购房所需。
双方离婚后女方仍在原院落内居住,是设立居住权的行为吗双方离婚后女方仍在原院落内居住,法院认定男方系以居住权的形式对女方进行了帮助。男方该行为系经济帮助行为,并非民法意义上的设立居住权行为。双方现因发生争议,男方不让女方继续居住,女方无处居住,应认定为生活困难,法院酌定男方支付女方两万元经济帮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的,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买某诉蔡某离婚纠纷典型案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取消了对夫妻财产制类型的要求,充分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本案反映了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领域深入实施《民法典》的积极实践,对于正确认识家务劳动的价值,增强家庭责任观念,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具有积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赵某诉王某离婚纠纷典型案例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重婚行为不但侵犯无过错方的配偶权,也严重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对重婚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判令其向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节选)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徐某诉刘某离婚典型案例依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当事人在初次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夫妻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在前次诉讼之后并无改善,长期分居已导致夫妻感情不具备挽回的可能,且一方持续提起诉讼,表明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坚决态度,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最高法院民一庭: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怎么负担.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时,必然将债务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区分情形予以处理:其一,债权人仅以婚前个人债务为理由主张由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如债权人无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债权人相应的诉讼请求。其二,如果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且能够提供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最高法民一庭:离婚案件中有关贷款及增值房产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公布实施后,审判实践中对第十条涉及的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的计算,各地法院做法不一,计算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异。对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离婚时如何计算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有法官提出了分步计算的方法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第二步是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
最高院:夫妻离婚如只是对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可把此前已签订但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依据实践中,协议离婚可能存在多种形式,有单纯的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协议,也有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混合内容的协议。本条所称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是指实质上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既包括单纯的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协议,也包括混合内容的协议中财产及债务处理部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其中,财产处理协议应当明确财产分割方法、财产范围和具体数额。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列明财产范围,一般包括住房、汽车、存款、理财、保险、债权、公司、企业等的股权或股份、版税等知识产权的收益、其他价值较大的动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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