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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律师法律顾问网违约责任律师服务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律师咨询,合同律师事务所,合同律师,专业合同律师,企业合同顾问,合同律师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合同顾问,企业合同法律顾问,合同法,合同,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文本,合同订立,合同生效,合同签署,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合同要件,合同违约,违约责任,合同解读,合同法律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法专业律师,合同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事务所,专业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网等。

  • 村民诉村委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日期:2015-02-06 点击:265次

    村民诉村委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时间上的限制,也是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区别。只有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才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合同已有效成立,则不发生缔约过失责任,而应发生违约责任。

  • 恶意履行悬赏广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日期:2015-02-06 点击:311次

    恶意履行悬赏广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两者在含义上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明确而具体的意思表示,希望受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与自己签订合同;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向他人作出意思表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关于违约责任案例评析
    日期:2015-02-06 点击:786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关于违约责任案例评析《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负担
    日期:2015-02-04 点击:194次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负担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使非违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 合同对此应予明确规定。例如对违约致损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予以明确规定,对于将来及时地解决违约问题意义重大。当然,违约责任是法律责任,即使买卖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只要未依法或依约免除,违约方就应承担责任。

  • 房屋层高净高、空间、容积率缩水问题处理的法律分析
    日期:2015-02-04 点击:215次

    房屋层高净高、空间、容积率缩水问题处理的法律分析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商品房因违约、欺诈或“意思表示错误”等导致的净高缩水问题而给购房者救济的具体法律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净高缩水如何处理已有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也不宜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净高恢复到约定净高,购房人只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赔偿损失。

  • 青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日期:2015-01-27 点击:158次

    青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披露后,联动单位青州市工商局将该信息录入,该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等将受限制,无法获得投标资格,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将停止办理产权转移、权属变更等手续。本案被执行人涉案多起,在履行法律义务时存在拖延情况。法院诉讼诚信体系运行之后,该公司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院并及时将本公司作为直接债务人的两起案件履行完毕。

  • 嘉吉国际公司与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274次

    嘉吉国际公司与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保护债权的方法,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订立的相关合同;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债务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

  • 电动车在公司规定的停放区内丢失 到底该不该赔
    日期:2015-01-14 点击:196次

    电动车在公司规定的停放区内丢失 到底该不该赔甘女士与汽车公司之间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汽车公司在其院内设立自行车停放处,是出于对公司内部环境的改善,防止单位院内乱停乱放的现象发生,这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双方并没有形成保管的合意。所以,甘女士与汽车公司之间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汽车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抵销权人可否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与被抵销债权相互抵销
    日期:2015-01-14 点击:238次

    抵销权人可否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与被抵销债权相互抵销抵销,是消灭债权债务的一种方式之一,是指双方互负到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从理论上划分,依据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两种。

  • 浅谈居间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日期:2015-01-14 点击:401次

    浅谈居间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居间在经济生活领域通常又被人称作“中介”,居间合同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前,属于无名合同,其主要由《民法通则》中最类似的条款加以调整,而在《合同法》中,设专章对居间合同加以规定,明确了其作为独立有名合同的法律特征,这对调整我国日益发达的居间活动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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