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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律师法律顾问网违约责任律师服务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律师咨询,合同律师事务所,合同律师,专业合同律师,企业合同顾问,合同律师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合同顾问,企业合同法律顾问,合同法,合同,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文本,合同订立,合同生效,合同签署,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合同要件,合同违约,违约责任,合同解读,合同法律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法专业律师,合同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事务所,专业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网等。

  • 论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日期:2015-02-20 点击:262次

    论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违约表现形式不同。明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一方当事人明确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这种表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而默示预期违约中,违约者并未以明示方式表明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对方当事人预见到他将于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时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但这种预见应是有根据的。

  • 法院是否应对违约金的数额主动进行审查
    日期:2015-02-13 点击:540次

    法院是否应对违约金的数额主动进行审查对于民间借贷合同,法院对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违反民法公平原则或者有放高利贷规避法律嫌疑的,可以主动进行审查。在具体方式上,法官可以充分利用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对违约金数额的高低享有合法的请求变更权,由其来决定利益的取舍。这样可以很好的平衡意思自治与公平公正原则的矛盾。

  •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迟延履行金
    日期:2015-02-08 点击:398次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迟延履行金中国人民银行最早关于贷款利率管理的规章是1991年1月1日起实行“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逾期贷款规定的条文是:“第九条 金融机构可以对逾期贷款和被挤占挪用的贷款,在原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加收利息的幅度、范围和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 违约后合同解除与违约金责任能否并存
    日期:2015-02-08 点击:417次

    违约后合同解除与违约金责任能否并存合同解除与违约金支付不能并存适用。违约金具有补偿性,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是合同中的条款之一,不具有独立性,合同解除后合同自始不存在,违约金条款也归于消灭,王某当然不能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依照原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主张违约金,解除合同与违约金的支付王某只能择一行使。

  • 我国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初探
    日期:2015-02-08 点击:374次

    我国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初探免责事由不但可以使当事人认识法律风险,而且可以使他们有效地预防风险,最终在法律上赢得主动权。支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期望通过免责制度的设立,弥补法律责任制度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最终实现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追求的法治理想:公正、秩序、个人权利、自由以及效益。

  • 违约责任的的形式及免责事由
    日期:2015-02-08 点击:352次

    违约责任的的形式及免责事由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 房地产律师网招商广告纠纷案
    日期:2015-02-06 点击:275次

    房地产律师网招商广告纠纷案从法律责任上看,要约人通常受其发出的生效要约的约束,要约人行使撤销和撤回要约的权利必须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条件,而不得随意单方消灭要约的效力,否则要约人应当对因其要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缔约过错责任。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开始磋商和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当事人发出要约邀请,目的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作出某种承诺而约束相对人。

  • 村民诉村委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日期:2015-02-06 点击:276次

    村民诉村委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时间上的限制,也是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区别。只有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才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合同已有效成立,则不发生缔约过失责任,而应发生违约责任。

  • 恶意履行悬赏广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日期:2015-02-06 点击:321次

    恶意履行悬赏广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两者在含义上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明确而具体的意思表示,希望受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与自己签订合同;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向他人作出意思表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关于违约责任案例评析
    日期:2015-02-06 点击:838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关于违约责任案例评析《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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