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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为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审理指南。
恋爱时男女双方之间的大额转账,可以认定为是借款吗由于转账往来发生期间系双方特殊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上密切往来符合常理,转账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上述经济往来基于借贷关系产生。其次,案涉款项并没有出具借款凭证、签订借款合同,或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亦与一般民间借贷情况不符。双方经济往来不认定为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相关问题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解决、规范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传统理念和传统观点造成的。
民间借贷案件二审及再审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接受调查,还有15类民间借贷案件将重点审查!江苏高院的新规,亮点多多,对于原告无法到庭以及主张现金借款金额5万元以上民间借贷等15类民间借贷案件,将重点审查!
民间借贷案件中,第三人构成债务加入是否须以书面形式作为合意的载体司法实务中,债务加人的案例层出不穷,因为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债务加人和其他具有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往往难以区分。就债务加人契约的表现形式而言,存在以下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如何签订一份“滴水不漏”的借款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民间借贷必须要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合同法院才会受理借贷纠纷。其实签合同学问更大,签得不好,照样被骗。不光被骗,骗了以后因为合同可能无效,还没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就为朋友们做个简单的指引,教你如何签订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利息区别“表象不明”与“实质不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混淆了合同补充规则与合同解释规则。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将“利息约定有争议”混同于“利息约定不明确”,才会将排斥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进行合同补充误认为是排斥对其进行合同解释。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规范≠约定不明确,在于该说法对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利息约定要求极度苛求,简直达到不合情理的地步:只要约定不规范,即使稍加分析就能明确仍然属于“约定不明”。因而可以说,这种的“约定不明”的判断标准是约定规范不规范,而非明确不明确。这首先就不合“约定不明”的含义,存在偷换概念之嫌,即将“约定不明”偷换成“约定不规范”。
父母给儿子垫的首付,算借贷还是算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特点分析及解决对策P2P网络借贷案件数量较大。近年来,民间投融资需求不断扩张,民间借贷逐渐演变为一种规模化、市场化的经营行为,成为很多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活跃,P2P网贷平台成为一种新型的、主流的借贷方式,相应的涉P2P网贷平台的民间借贷纠纷数量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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