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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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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明知债权转让有暇疵导致债权转让未成立或未生效,仍按通知清偿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9-12-14 点击:308次

    债务人明知债权转让有暇疵导致债权转让未成立或未生效,仍按通知清偿的,效力如何认定,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知债权转让有瑕疵导致债权转让未成立或未生效,只要债务人得到符合法律规定的通知,并按照通知清偿债务的,即属有效。

  • 民间借贷债权已经让与,但债务人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其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9-12-14 点击:573次

    民间借贷债权已经让与,但债务人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其效力如何认定

  • 民间借贷债权的多重让与中应由哪一方受让人取得债权
    日期:2019-12-11 点击:539次

    民间借贷债权的多重让与中应由哪一方受让人取得债权,在债权多重让与情况下,应以先通知的债权让与优先于后通知或未通知的债权让与六还是以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先后判断受让人的优先顺序六取决于规制债权多重让与的立法价值取向。债权多重让与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立法模式,都有其合理性。依据合同成立确定优先规则的,不论是否通知债务人,先受让人都确定地取得债权,这有利于保障先受让人的利益。依据通知先后确立优先规则的,则侧重于保护积极督促债权让与人履行通知义务或积极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

  • 律师费不属于《民间借贷司解》第30条范围应予支付
    日期:2019-12-10 点击:217次

    律师费不属于《民间借贷司解》第30条范围应予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借贷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规定》明确了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4%,律师费属于该条款中的“其他费用”,也应当受此限制。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合同应该以什么方式通知债务人
    日期:2019-12-09 点击:214次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合同应该以什么方式通知债务人从文义解释来看,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知的形式应当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不宜通过司法解释进行限制,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自由权利。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知的,只要当事人能够予以遵守或者在发生争议时债权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自应确认其通知的效力。

  •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日期:2019-12-09 点击:139次

    民间借贷由来已久,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存在,并延续至今。在市场经济十分活跃的今天,作为一种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众多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部分民间借贷也呈现出盲目、无序的特征,借贷风险日益突出,纠纷持续增长,给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重庆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发布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旨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工作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和指引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风险防范能力,强化诉源治理,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通知能否撤回
    日期:2019-12-07 点击:167次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通知能否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回,可以参照该条规定进行处理,即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回,撤回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前或者与债权转让通知同时到达债务人。

  • 作为自然之债的民间借贷债权可否转让
    日期:2019-12-07 点击:425次

    作为自然之债的民间借贷债权可否转让,自然之债是可以转让的,因为自然之债是一种债权,债权人具有债权利益。在民间借贷中,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属于自然之债。尽管这一类债的借款人可以拒绝履行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但是,一旦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它就是债的履行而非不当得利或者赠与。

  • 民间借贷的债权是否都可以自由转让
    日期:2019-12-05 点击:362次

    民间借贷的债权是否都可以自由转让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当事人约定以其相互间的其他交易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为定期计算,互相抵销而仅付其差额的,由于此种债权债务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不能将对方排除在计算之外,故从此类民间借贷合同性质上看,不可让与。

  • 涉典当类民间借贷纠纷的本金认定问题
    日期:2019-12-04 点击:359次

    涉典当类民间借贷纠纷的本金认定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将自有动产、不动产向典当行出典,获得典金若干,并将此款项借予他人,借贷双方通常明确约定以典金数额为借贷本金,且典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亦由借款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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