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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典案例专栏简介

民商经典案例包括本团队律师承办的以及具有借鉴价值的房产继承纠纷案件、离婚诉讼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 刘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日期:2022-12-04 点击:116次

    刘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反家暴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主要功能在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给受害人提供一道“隔离墙”。法院两次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强制执行,用司法权威有力保护了妇女权益。

  • 落实隔代探望权,解老人思孙之苦
    日期:2022-11-30 点击:102次

    落实隔代探望权,解老人思孙之苦关于本案是否系重复起诉,前案民事判决确认了老王夫妇对小王享有探望权,但因该案中张某未到庭应诉,无法查明小王生活的具体情况,判决时未确定具体的探望方式,直至本案成讼,双方就老王夫妇对小王探望权的行使矛盾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老王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协助其行使探望权并确定具体的探望方式,与前案不属于重复起诉。

  • 同饮者已经履行了照护责任 无需承担赔偿
    日期:2022-11-14 点击:63次

    同饮者已经履行了照护责任 无需承担赔偿法院认为被告小沈等5人都已经履行了照护责任,对苏某最终的高坠身亡缺乏可预见性,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被告物业公司,法院认为,法定的安全保障主要体现为协助性和防范性,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体现在双方均认可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中,是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合理区域范围。原告将公共秩序维护义务苛求为被告物业公司的保安应发现苏某异常举动,超出合理范畴,扩大了物业公司的职责,法院不予支持。

  • 股东收取公司转款的行为虽不构成人格混同,但亦应在其所收款项及利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日期:2022-08-22 点击:111次

    股东收取公司转款的行为虽不构成人格混同,但亦应在其所收款项及利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法院将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列为当事人是否构成程序违法或适用法律错误
    日期:2022-08-22 点击:395次

    法院将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列为当事人是否构成程序违法或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据此,在个体工商户注销后,虽然法院仍将其列为当事人,但是也同时列明了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并在开庭之日认可其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庭应诉,该种做法并无不当,且对本案实体判决结果并无实质影响,不构成程序违法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 最高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十则典型案例
    日期:2022-06-20 点击:155次

    最高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十则典型案例主张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在另一方提供证据使一方主张存在借款关系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人民法院不应支持一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 一审未申请鉴定,二审能否再提出
    日期:2022-02-23 点击:195次

    当事人在一审中不愿申请司法鉴定,未承担举证责任。二审法院可以重新确定举证期,由对方当事人申请鉴定。且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法律并未规定一审未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不能在二审提出鉴定申请,其亦在二审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并未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故二审法院批准该项鉴定申请并无不当。

  • “借名买房”究竟归谁所有?
    日期:2022-02-11 点击:90次

    “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期旨在通过介绍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与理论,归纳提炼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

  • 最高院发布西斯威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典型案例
    日期:2021-10-13 点击:388次

    最高院发布西斯威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典案例型本案涉及与标准必要专利有关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纠纷管辖问题。案件既涉及双方主体在全球不同司法辖区平行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对我国法院管辖垄断纠纷的影响,又涉及垄断纠纷的相关案件事实发生在国外应否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问题。本案裁定以反垄断法第二条规定的域外适用原则为依据,对垄断纠纷的域外管辖问题进行了探索,明确了涉国际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对人民法院依法积极行使对涉外反垄断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典型意义和促进作用。

  • 最高院发布“砖瓦协会”垄断纠纷典型案例
    日期:2021-10-13 点击:715次

    最高院发布“砖瓦协会”垄断纠纷典型横向垄断协议实施者要求其他实施者赔付其因实施该横向垄断协议遭受的损失,本质上是要求在横向垄断协议实施者之间对垄断利益作重新分配。该案阐明了垄断民事救济的宗旨和导向,明确了请求损害赔偿救济者,其行为必须正当合法的基本原则,揭示了横向垄断协议实施者要求其他实施者赔偿所谓损失的瓜分垄断利益本质,对于打击横向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引导行业协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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