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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赔偿专栏简介

诉讼赔偿专题由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大主栏目组成,内部设有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团、合同律师服务团。内容涵盖了几乎所有的损害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侵权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其中侵权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等等;违约损害赔偿即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房产买卖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物业管理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工程承包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等;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受害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

  • 遭遇性骚扰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2-03-31 点击:871次

    遭遇性骚扰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李某对何某进行性骚扰是否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性骚扰侵犯的是贞操权,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侵害贞操权造成身体上的其他伤害,以及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均应予以赔偿。如果贞操权受侵害而失去某种职业或减少就业的机会或造成身体残疾的,等等,均为其他损失。就精神损害而言,应包括两部分,即精神利益的损失赔偿和精神创伤的抚慰赔偿金。在侵害贞操权的精神损害中,其赔偿范围应包括上述两部分,即精神利益或称人格利益的损害,以及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

  • 超市保安强制搜身,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2-03-31 点击:1332次

    超市保安强制搜身,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是一起超市工作人员对顾客搜身的侵权案件,审理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被告对原告搜身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被告对原告所进行的搜查,非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其亦无权利要求原告承担配合的义务。公民依法享有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加以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被告某超市没有权力而搜查吴某的身体是一种违法行为,已构成严重侵犯原告人身权和名誉权,理应承担民事责任,向吴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 旅行社纠纷案例评析之游客如何要求赔偿
    日期:2012-03-25 点击:850次

    旅行社纠纷案例评析之游客如何要求赔偿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旅游公司骗取游客钱财的案件,该旅行社收了游客的钱,签订了旅游合同后,没有按约定旅行合同,而是关门走人,使游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游客们只能等到相关部门将该旅游公司的老板抓捕归案。

  • 游客在列车上伤亡,损害责任谁承担
    日期:2012-03-25 点击:297次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游客在列车上伤亡,损害责任谁承担 本案中,除死者之外能了解更多案件信息的人很少,第一现场的举证是十分困难的。如果旅客死亡的原因未能查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铁路运输属于具有高度危险的作业,对于旅客的死亡原因,铁路运输企业负有举证的责任。如果铁路运输企业不能证明自身与死者的死因无关,那么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限制与免责事由
    日期:2012-03-06 点击:325次

    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限制与免责事由 受害人过错作为一种免责事由,在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是有明文规定的。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在此类案件中,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往往是造成损害的原因或者部分原因。受害人不听劝阻或者无视警示,或者故意、重大过失违反安全要求,往往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醉酒者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桑拿房,属于严重过错行为,对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主要部分。

  • 第三人的介入侵权行为与酒店、宾馆、饭店等经营者的责任
    日期:2012-03-06 点击:442次

    第三人的介入侵权行为与酒店、宾馆、饭店等经营者的责任 第三人过错行为介入,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害是此类案件常见的情形,如第三人在旅店将住店的旅客杀害、抢劫犯在银行营业场所抢劫顾客的钱财或伤害顾客的身体、一个股民盗用他人的帐户和密码进行交易等,均属于第三人过错行为之介入,第三人过错行为是损害发生的直接的事实上的原因。多数这类案件中,被告的不作为并不是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而损害后果之发生完全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在这种第三人过错行为介入情况下,经营者的责任和上述单纯是由于经营者的不作为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所不同。

  • 酒店、宾馆、饭店等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责任与因果关系讨论
    日期:2012-03-06 点击:618次

    酒店、宾馆、饭店等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责任与因果关系讨论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发生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仅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经营者的这种过错集中体现在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操作规定等所要求达到的注意程度,或者没有达到同类经营者所应当达到的通常注意程度,或者没有达到一个诚信善良的经营者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

  • 宾馆、酒店等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类型
    日期:2012-03-06 点击:1525次

    宾馆、酒店等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类型 民事法律上的义务主要分为法定的义务和约定的义务两种,一般说来违反法定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约定义务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责任基础不同:违约责任的基础在于违反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义务,侵权责任的基础是加害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义务(即侵害他人之法定民事权益)。前者在责任之构成与法律(合同法)规定之间存在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的合意过程;后者在责任之构成与法律(侵权行为法)规定之间,不存在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的合意过程。此乃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本质区别。

  • 宾馆、饭店等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之软件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
    日期:2012-03-06 点击:316次

    宾馆、饭店等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之软件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过程应当是安全的,如果服务内容存在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或者服务的过程存在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就属于内部不安全因素。比如公共交通工具和浴池等没有定期的消毒,引起传染病的传播;不合理的惊险而不事先告知等等 。

  • 酒店、宾馆、饭店等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之硬件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
    日期:2012-03-06 点击:384次

    酒店、宾馆、饭店等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之硬件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 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物、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当安全可靠,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达到进行此等经营所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一段时间以来,服务业、娱乐场所不重视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尤其是娱乐设施质量低劣酿造悲剧事故的报道不少。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配套服务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应该得到立法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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