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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赔偿专栏简介

诉讼赔偿专题由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大主栏目组成,内部设有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团、合同律师服务团。内容涵盖了几乎所有的损害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侵权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其中侵权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等等;违约损害赔偿即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房产买卖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物业管理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工程承包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等;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受害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

  • 被驾校的教练车撞伤能否向驾校主张赔偿
    日期:2016-12-30 点击:337次

    被驾校的教练车撞伤能否向驾校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分期购车挂靠卖方名下从事运输 事故后卖方应否担责
    日期:2016-12-21 点击:178次

    分期购车挂靠卖方名下从事运输 事故后卖方应否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认定
    日期:2016-12-18 点击:811次

    关于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认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中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日期:2016-11-27 点击:274次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中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不再单独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亦是同理。

  • 飞来的车祸 身患骨质疏松症的七旬老太能否得到全额赔偿
    日期:2016-11-23 点击:544次

    飞来的车祸 身患骨质疏松症的七旬老太能否得到全额赔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责任事由主要是故意或者过失,但并未规定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应对受害人特殊体质的损伤参与度作相应考虑并予以在赔偿总额中作相应的扣减,因此被告方要求参照损伤参与度确定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发回重审案件计算赔偿金的时间节点如何界定
    日期:2016-11-20 点击:288次

    发回重审案件计算赔偿金的时间节点如何界定应按重新审理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作为赔偿标准,理由是能够更好地保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更符合公平正义的司法精神。

  • 李某某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6-11-13 点击:411次

    李某某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判决书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被告作为经营者,在被告的经营场所,对原告未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原告年龄较大,系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其自身健康状况是否足以从事某些行为而不会发生危险有着清醒的认识,并采取适当的自我保护措施,因其对此认识不足而导致的伤害后果,其亦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故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 孙军明与张中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6-11-04 点击:297次

    孙军明与张中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孙军明上诉称,张中鸣是玻璃的所有人,已经接收了货物。利广明受伤是因为给他帮工,自己已经和永明玻璃公司签订了玻璃运输合同,不承担安装卸货责任,挣的钱只有200元拉运费,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中致人伤残的赔偿范围
    日期:2016-10-31 点击:250次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中致人伤残的赔偿范围受害人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一是治疗费用,即医疗、护理、交通费用等。二是康复费用。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都必须是合理费用,实践中有的受害人无限度地扩大费用额度,对于过度检查或者过度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法官不应予以支持。

  • 哪些情形下需要为酒友醉死买单
    日期:2016-10-31 点击:244次

    哪些情形下需要为酒友醉死买单近年来共同饮酒行为引发的赔偿案件有所增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因为个人酒量和身体状况只有自己最清楚,旁人很难准确判断,故而对饮酒后果本人应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以下情况,“酒友”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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