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对非婚同居的具体法律概念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学术界也是百家争鸣。非婚同居,从字面意义上看,是指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居住生活。根据学界各位学者的观点,可以对非婚同居的特征总结如下:
第一,非婚同居的双方不以结婚为目的共同生活。非婚同居是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之外自愿选择的一种家庭模式,是现代社会家庭模式多元化的体现,这决定了他们不以结婚为目的共同生活。这是非婚同居区别于事实婚姻的重要特征。
第二,当事人必须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非婚同居关系是婚姻之外的具有家庭功能的生活共同体,以当事人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为主要特征。如果当事人仅仅是短期的结合,并未形成类似婚姻那种稳定的家庭共同体,就不能称之为非婚同居。
第三,非婚同居具有合法性。非婚同居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的,不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一方有配偶或者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是非婚同居,是婚后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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