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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导游假代购,警惕微信朋友圈中的小广告

日期:2023-04-06 来源:律政人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真导游假代购,警惕微信朋友圈中的小广告

如今做代购似乎已经成为了境外导游们“理所应当”的一个兼职——到全球各地带团旅游的同时,顺便帮国内客户代购当地的商品。但是这些真导游代购的商品一定都是正品吗?近日,如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导游以“代购”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

2022年7月底,临近七夕节的一天,小鹏(化名)刷朋友圈时,看到自己关注的一名导游朋友“纱纱”(化名)发布了一则“三亚海口腕表节”的代购信息。小鹏正好最近想买一对浪琴情侣表,便通过微信向其进行咨询。纱纱随即向小鹏发来了免税店里的视频以及一些优惠活动,以供小鹏选择款式。视频和活动看起来十分真实可信,小鹏心动了,保险起见,他要求纱纱提供发票和质保卡,同时要求她拍摄购买正品手表的过程。面对小鹏的各种要求,纱纱信誓旦旦地保证“支持验货 全球联保”。就这样,小鹏通过微信下单了一对浪琴情侣表,合计金额18000余元。

几天后,小鹏收到了邮寄过来的手表,看到发票和质保卡时,他感觉不太对劲,于是立即向纱纱提出质疑,纱纱矢口否认。小鹏便找人鉴定,不出所料手表是假货。当他拿着鉴定报告再去找纱纱时,却发现对方早已联系不上,遂愤而报警。

案发后,被捉拿归案的被告人竟有两个。原来,“纱纱”这个微信号平时是董某和樊某两名导游一同管理做代购生意,董某前段时间也确实去过海南免税店并发布代购信息。然而当小鹏通过微信询问时,董某已离开海南,无法再为其代购。为了发一笔横财,董某和樊某一起商量卖假表给客户,先把钱骗到手再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樊某经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董某和樊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商品或服务,切勿轻信网上身份真假难辨的导游,且真导游也未必是真代购,需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如果与代购者有交易往来,务必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第一时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代购者应当合法诚信代购,在将自己的朋友圈变成“生意圈”的同时,也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切忌触犯法律。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徐双美 钱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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