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诉讼离婚

不愿离婚又不挽回,法院:判离

日期:2022-12-09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推荐阅读    
打官司,你不得不知的那些事儿……
如何选法院?
如何写诉状?
我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如何委托律师,风险代理我的案件?
 
正文▼
 

不愿离婚又不挽回,法院:判离

作者:如东县人民法院 陆婷婷,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如皋姑娘于某与如东小伙陈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20年9月份领证结婚。婚后于某发现陈某好吃懒做,脾气暴躁,二人经常产生矛盾。2020年12月底,双方协商好时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当天陈某手机关机,无法联系。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联系,陈某表示不同意离婚,承办法官劝说陈某,如果不愿意离婚,要主动和于某沟通,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直到案件开庭,陈某始终未和于某联系,开庭当天,陈某仍然不同意离婚,并称其因为觉得于某离婚态度坚决,没敢和于某联系,想等自己工作稳定了再说。而于某则表示她已经被陈某的这些行为伤透了心,双方再无和好可能,这段婚姻继续下去,对大家都是伤害,坚决要求离婚。如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和于某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相处时间较短,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于某起诉后,陈某虽然口头表示不同意离婚,但是并未采取积极的措施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双方和好无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最终判决于某与陈某离婚。

【法官说法】

我国法定的离婚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在审判实践中,对于首次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且没有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常判决不准离婚。应当来说,婚姻生活中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而感情才是维系一段婚姻的基础,无论矛盾如何激烈,夫妻间只要还存在感情就会想要挽回并继续这段婚姻。本案中,在女方提出离婚后,男方虽然口头不同意离婚,但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挽回婚姻,可以预见的是,这段婚姻即便勉强维系,也难以改善其夫妻关系,而且也悖离了民法典中要求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宗旨,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于某的诉讼请求。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