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隐瞒婚前患有严重抑郁的事实,另一方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撤销婚姻之诉的,应予支持。
裁判要旨:被告婚前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且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原告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撤销婚姻之诉,符合《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应予支持。。
案例索引:(2021)闽0821民初242号,陈某诉郭某撤销婚姻纠纷案,人民法院报2021年6月24日第三版
审理法院: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2020年,罗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李某,交往几个月后于当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丈夫罗某发现妻子李某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但李某未在婚前如实告知,罗某及其家人无法接受,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两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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