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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之被扶养人生活费

日期:2012-04-14 来源: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47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之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扶养人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扶养费用

3.被扶养人有数人的:

年赔偿总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实务中对赔偿标准的把握一般是以保证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为原则,参照标准是该地区社会困难户的救济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指被抚养人生活所需的实际情况,也指当地居民生活的实际情况。由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会有所不同,在进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时应有所体现,对于这一点,以下用伤残系数表示出来,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深,则伤残系数越大,赔偿义务人应支出的赔偿费用也就越多。扶养人死亡的,则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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