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客户留言 |
网站声明
民商律师
办案流程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s
网站首页
网站介绍
服务领域
律师团队
经典案例
判决裁定
申请执行
司法鉴定
法律文库
诉讼文书
实务探讨
律师说法
法官谈案
特许经营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离婚争议
遗产继承
法律顾问
办案实录
联系我们
留言咨询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电话咨询
预约面询
代写诉状
发律师函
代理诉讼
代理仲裁
代理执行
调解谈判
财产保全
调查取证
分家析产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风险代理
合同纠纷律师
>>
房屋买卖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房屋过户给第三人时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0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
109
次 [字体:
大
中
小
] 背景色:
相关栏目
房屋买卖
工程建设
物业管理
抵押担保
民间借贷
合同范本
合同效力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
合同终止
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房屋过户给第三人时如何处理
答: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指定的第三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且该第它人为明确具体的,该第三人直接要求出卖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法院应予支持。
“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
房屋内曾有人病逝,是否属于“凶宅”
一房二卖均未过户,先取得占有者优于预售备案登记者
开发商承诺未兑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购房人接收未竣工验收合格房屋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
违反限购政策,购房定金是否予以返还
“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含8大实务要点)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遇到卖家或买家反悔的情况怎样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不得滥用
关于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理解
购房时不知有人在房内死亡 可否主张撤销合同
预约购房合同中贷款细节不明的归责
第三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应不予受理
买受人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当实际交易价格与备案合同价格不一致时,承租人不能要求以备案合同价格作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的主要义务应当如何理解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担保借款合同履行裁判实务综述
名为购房、实为借贷,预告登记不能阻断法院执行
特别声明:
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分享:
百度搜藏
新浪微博
QQ微博
QQ收藏
QQ空间
百度空间
百度贴吧
上一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用自己的经营收入购买房屋,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房屋转让,请问该
下一篇: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实际居住的是否承担房屋使用费
13691255677
返回首页
|
网站介绍
|
会员中心
|
网站声明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1 北京民商诉讼律师网 www.govw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联系方式 电话:010-57425777 传真:010-57425777 Email:
govwq01@163.com ;govwq02@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三期B座58层08-11单元 网站技术支持:
昌龙中国
(
B2B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