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经过多次转手买卖,均未办理产权登记时,如何处理
答:房屋经多次转手买卖,均未办理转移登记,终局买受人以前手出卖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院可以依申请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追加登记权利人(第一手出卖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经审查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的,可以判决当事人依次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参与中间流转的其他出卖人,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