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手术致不孕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妻子两次接受宫外孕手术导致不能怀孕,作为丈夫,本应给予关心和安慰,但让人意外的是,他却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与妻子离婚。近日,纳雍法院龙场人民法庭在审理一离婚纠纷,最终依法驳回原告张某的离婚诉求。
2006年9月,张某与刘某自由恋爱。2007年1月,二人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结为夫妻,并于2008年5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7月和 2014年1月,刘某不幸被迫两次施行宫外孕手术,以致不能自然受孕。今年2月,双方因家庭琐事争吵后分居至今,5月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告诉称与被告的感情确已破裂,要求准许与被告离婚,但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关系恶化,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故依法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该案中,法院还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分析,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虽然未生育子女,但是感情基础是牢固的,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
据此,法院依照《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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