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状告装修公司获法院支持
老林请装修公司为新买房子装修,不料在施工过程中,竟发现各房间门套上有许多虫眼,经白蚁防治所证实为蠹虫。愤怒的老林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近1万元。近日,闸北法院一审判决装修公司赔偿老林3520元。
去年,老林家买了套二手房,并与新旺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但施工中,老林发现装修公司所制作的门窗套木材劣质,主材细木工板似乎是废旧木料芯子,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问题。7月下旬,当装修公司要求老林支付第3笔款项时,老林提出要知道主材料的报价,并整改大小问题,未得到装修公司的同意。
就在这时,老林还发现厨房、客厅、卧室门套顶部居然能看到许多虫眼,经白蚁防治所到现场鉴定为蠹虫。经交涉未果,老林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双倍赔偿门窗套费、拆除部分墙面费、返工费等共计近1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白蚁防治所查看,证实房屋有虫眼的门套所用木料有蠹虫,装修公司虽抗辩其余门、窗套所用材料并非同一批材料,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亦不愿意进行鉴定,故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当对所有门、窗套进行赔偿。
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计算,所有门、窗套的材料费、返工费及人工费总计3520元,法院应予支持。另外,审理中,原告老林自愿调整诉讼请求,不再要求装修公司双倍赔偿所有门、窗套等费用,法院亦予以支持。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