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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房屋买卖

房主闹离婚 买家拒付房款

日期:2015-10-21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记者颜斐 阅读:92次 [字体: ] 背景色:        

李女士将名下房屋以3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并已过户,对方却因怀疑李女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拒绝办理余款的银行贷款手续。为此,李女士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王某返还房屋并将房屋过户回她,并支付违约金64万元。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某辩称,他为筹备婚房购买了涉诉房屋。签约时,李女士承诺其丈夫同意出售该房屋。但他在办理批贷手续过程中,却发现李女士竟向银行提交了单身证明。王某遂至辖区派出所及邻里了解情况,得知李女士的丈夫已经起诉离婚。

王某说,因担心李女士存在转移夫妻财产的行为,他多次要求对方的丈夫出面确认,但均被李女士拒绝。担心房屋所有权存在风险,王某拒绝办理余款的批贷手续。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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