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酒店从超市购了几箱啤酒,林某好友小侯主动提出送货,林某答应了。小侯在送货途中遭遇车祸,入院后被迫截除右肢。不久,小侯提出要林某予以适当的补偿,林某以小侯系主动帮忙为由,予以拒绝。请问,林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法律解析】林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小侯是在帮林某家送啤酒的途中受伤,而林某对小侯酌帮工没有明确拒绝,因此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条链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入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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