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律师网北京律师代理栏目:北京律师,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聘请劳动仲裁律师,委托工伤事故律师,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评析,聘请劳动诉讼律师,劳动仲裁律师,劳动调解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费用,劳动仲裁缴纳费用,工伤事故赔偿律师,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等。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然后用人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以及被派遣劳动者的意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并由用工单位进行指挥监督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电话请假公司不批,自行休假算无故旷工吗关于劳动关系解除,孙武于2016年3月8日打电话跟公司请假,在公司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就直接不去上班了。孙武出勤至2016年3月8日,此后无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与孙武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公司无需支付孙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几个常见问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只是日常企业用工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很小的概念,但是由于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加之后疫情时代企业裁员过程中,常运用到“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去优化问题员工,达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目的,但实践中关于“到期终止”所带来的劳动争议也是频发,以下总结了几个实务中“到期终止”几个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员工离职多年年后投诉单位未缴社保劳动监察及法院如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稽核)没有期限规定,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的“违法行为查处”并非同一概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超过2年期限为由对当事人要求用人单位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用的投诉不予受理的,属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员工因疫情严重无法返工或者单位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推迟复工时间,单位该如何安排?
疫情期间,单位安排职工在家工作,可以适度降薪吗?
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冠病毒,算工伤吗?
单位必须提供口罩吗?不提供,员工可以拒绝上班吗?
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就业吗?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劳动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一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劳动就业立法,把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作为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单位设置的“末位淘汰”是否合理?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吗?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符合第40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还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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