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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律师网北京律师代理栏目:北京律师,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聘请劳动仲裁律师,委托工伤事故律师,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评析,聘请劳动诉讼律师,劳动仲裁律师,劳动调解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费用,劳动仲裁缴纳费用,工伤事故赔偿律师,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等。

  • 以个人名义进行劳务承包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日期:2023-03-14 点击:71次

    以个人名义进行劳务承包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人安全,以个人名义进行劳务承包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属无效,这一点不应存有疑义。

  •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吗?
    日期:2023-02-22 点击:220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意见,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

  • 签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日期:2023-02-14 点击:120次

    签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则没有这些法定权益,劳务关系是一种支付报酬和提供劳动的关系,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 新就业形态下平台用工关系法律性质的界定规则
    日期:2023-02-04 点击:116次

    新就业形态下平台用工关系法律性质的界定规则新就业形态下,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相关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给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和新挑战,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继6月10日本版推出互联网用工专版之后,本报再次策划推出专版,聚焦“新就业形态下平台用工关系法律性质的界定规则”和“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两大主题。敬请关注。

  • 没有劳动关系,建筑工地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22-12-26 点击:106次

    没有劳动关系,建筑工地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休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 劳动合同代签订、补签与倒签劳动合同的异同
    日期:2022-12-15 点击:95次

    劳动合同代签订、补签与倒签劳动合同的异同从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上来讲,无论补签还是倒签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体现和对未来预期的承诺一般不会给双方当事人造成损害,但却与《劳动合同法》要求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不符,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 劳动合同纠纷中二倍工资的时效
    日期:2022-12-15 点击:114次

    就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性质而言,因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中的一倍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的一倍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故意让他人代签,后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日期:2022-12-15 点击:130次

    劳动合同故意让他人代签,后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对于劳动者本人能够签订劳动合同但拒绝签订,而是故意找人代签,事后又反悔,否认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情形,由于用人单位不存在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找人代签的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应当予以确认,无论其是否反悔追认代签劳动合同的效力,均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日期:2022-12-13 点击:92次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一般要求承揽方具备一定特有的技能并交付特定的劳动成果,并由定作人向其支付报酬。

  • 工伤未被受理 能否直诉人损
    日期:2022-12-10 点击:107次

    工伤未被受理 能否直诉人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需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人民法院才予受理。本案中,有关部门未受理赵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未完成,法院裁定驳回赵某起诉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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