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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网社会保险栏目: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险等,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数额,单位未缴纳社保案例,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属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追诉时效,未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等。

  • 经医保报销后,剩下的医疗费用家庭和个人仍无力承担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
    日期:2017-12-12 点击:540次

    经医保报销后,剩下的医疗费用家庭和个人仍无力承担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吗
    日期:2017-12-12 点击:319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吗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在本案中,杨某一家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杨某的妻子患有精神病,且病情恶化需住院接受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杨某作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 受灾地区人民因冬寒而生活困难的,受灾地区的人民政府应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吗
    日期:2017-12-12 点击:361次

    受灾地区人民因冬寒而生活困难的,受灾地区的人民政府应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吗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 在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日期:2017-12-12 点击:196次

    在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生育保险难道只能由女性享有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441次

    生育保险难道只能由女性享有吗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家庭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想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日期:2017-12-11 点击:333次

    想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需要满足什么要求住房公积金是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在购买房屋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心规定的有关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条件只要满足了这些条件,皆可以依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 主动离职的员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205次

    主动离职的员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吗失业保险金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国家给予非自愿失业人员的一种补贴,对其生活的一种救济,但是主动离职的员工不是失业保险金的救助对象。

  • 失业期间,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看病费用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608次

    失业期间,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看病费用吗医疗保险费是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出资而形成的当参保职工因病就诊时,可以从中获得部分或全部的报销额度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长
    日期:2017-12-11 点击:247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长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费用,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一,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后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日期:2017-12-11 点击:174次

    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后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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