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社会保险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网社会保险栏目: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险等,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数额,单位未缴纳社保案例,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属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追诉时效,未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等。

  • 社会保险折算成工资发放是否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日期:2016-01-15 点击:364次

    社会保险折算成工资发放是否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付出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等。而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社会各方面筹集资金建立专门基金,在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 用人单位未给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6-01-15 点击:340次

    用人单位未给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领取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该条文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是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二是虽然农民合同制工人不像城镇职工一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但是却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若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没有缴纳相关的失业保险费,而导致农们合同制工人失业后不可以领取到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关系解除 社会保险跟随转移
    日期:2016-01-13 点击:366次

    劳动关系解除 社会保险跟随转移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是一个跟随参保人终生的保险,连续性是社会保险关系的基本特征,因此参保人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社会保险也应跟随本人转移。

  • 企业不可和职工约定规避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
    日期:2016-01-13 点击:197次

    企业不可和职工约定规避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企业必须为职工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调动时,应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 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日期:2016-01-13 点击:246次

    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不因任何因素而免除。该公司主张的其已为你购买了商业险便没有义务再为你参加社会保险的观点于法无据。商业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你有权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 个人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日期:2016-01-12 点击:338次

    个人可以领取企业职工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且满一定工作年限的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连续工龄10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基本养老金的法定年龄是多少《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成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在线下载的网络作品可否无理由要求退货
    日期:2016-01-10 点击:299次

    在线下载的网络作品可否无理由要求退货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3项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 私营企业能拒绝为女职工提供生育保险待遇吗
    日期:2016-01-10 点击:254次

    私营企业能拒绝为女职工提供生育保险待遇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故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能否起诉用人单位
    日期:2016-01-07 点击:509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能否起诉用人单位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 外国人在中国打工,是否属于我国社保范围
    日期:2016-01-04 点击:568次

    外国人在中国打工,是否属于我国社保范围外国人可以加入到我国的社会保险范围之内。根据《社会保险法》第97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