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收养赡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收养赡养纠纷诉讼律师代理栏目: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隔代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送养人与收养人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等;赡养争议纠纷代理:赡养义务与赡养关系,赡养费标准,赡养费法律规定,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追索赡养费,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 隔代收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日期:2022-07-21 点击:127次

    隔代收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隔代收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隔代收养,是指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是一种祖孙收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规定了亲属间的收养,即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也就是说,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生父母不需要受“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限制,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不受“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如果是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收养人可以不受 “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

  •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日期:2022-07-06 点击:115次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弃婴和儿童,系指被父母遗弃的初生儿和其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遗弃婴儿和儿童的,一般为生父母,也可能是养父母。弃婴和儿童,应以其父母查找不到为必要条件。

  • 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日期:2022-07-06 点击:148次

    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收养法》中的体现:(1)收养法将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列为被收养的对象: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特别规定收养人应当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 收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日期:2022-07-06 点击:194次

    收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收养行为的身份性。通过收养,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双方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则因收养的成立消除。子女为他人收养后,消除的只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与自然血亲有关的法律规定,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仍然适用。

  • 继父病重,亲生儿子可阻止继子探视吗
    日期:2022-06-01 点击:83次

    继父病重,亲生儿子可阻止继子探视吗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 约定“谁领老人工资谁赡养”,其他子女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了吗
    日期:2022-05-27 点击:160次

    约定“谁领老人工资谁赡养”,其他子女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了吗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更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孝敬父母、赡养父母、扶助父母的孝道理念的要求,也是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但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赡养义务附加任何条件。乌鸦尚知反哺,望子女趁老人还在世时,多尽孝心,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 签下断绝父子关系协议,就能不赡养老人吗
    日期:2022-05-13 点击:112次

    签下断绝父子关系协议,就能不赡养老人吗因矛盾与父亲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之后子女还需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吗?近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法院认定:断绝父子协议无效,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 亲儿、继女究竟谁应尽赡养义务
    日期:2022-05-06 点击:85次

    亲儿、继女究竟谁应尽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老人将房产低价卖给长子,长子去世后能要求长孙支付赡养费吗
    日期:2022-04-29 点击:87次

    老人将房产低价卖给长子,长子去世后能要求长孙支付赡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就孙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要求孙子女有一定的负担能力,其次还应当考虑在子女去世后,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有其他子女。需要注意的是,在判定赡养费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老年人及赡养人的经济收入、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被赡养人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每月固定生活支出等因素。

  • 老人可以替自己找个监护人吗
    日期:2022-04-26 点击:128次

    老人可以替自己找个监护人吗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老年人在为自己选定监护人时,精神状态必须正常,意识清醒,而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最好能够邀请所属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等组织进行见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采取公证的形式。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