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收养赡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收养赡养纠纷诉讼律师代理栏目: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隔代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送养人与收养人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等;赡养争议纠纷代理:赡养义务与赡养关系,赡养费标准,赡养费法律规定,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追索赡养费,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 收养已成年男子20年后闹上法庭,法院判决:收养行为无效
    日期:2022-03-10 点击:167次

    收养已成年男子20年后闹上法庭,法院判决:收养行为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与现行法律相比,扩大了被收养者范围,使得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有机会被收养,有机会回归家庭生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五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这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

  • 房子给了孙子,孙子却拒绝赡养,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日期:2022-01-12 点击:227次

    房子给了孙子,孙子却拒绝赡养,房子还能要回来吗赠与财产的权利一旦转移,不可任意撤销。公民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是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与他人时,也要慎重考虑。赠与他人财产,特别是附义务赠与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对赠与财产的范围、移转时间、方式以及受赠与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如果受赠与人拒不履行约定义务,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

  • 父母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出院后,其子女以怕被感染为由,拒绝照顾,是否涉嫌构成遗弃
    日期:2022-01-10 点击:352次

    父母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出院后,其子女以怕被感染为由,拒绝照顾,是否涉嫌构成遗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该法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父母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出院后,其子女以怕被感染为由,拒绝履行亲自照顾或以其他方式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涉嫌构成遗弃行为。

  •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可协议免除案例解析
    日期:2021-12-05 点击:212次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可协议免除案例解析尊重和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因父母经济能力较好或子女经济困难、其他子女进行了赡养而予以免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子女仍需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 子女不满父母再婚能否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日期:2021-11-27 点击:221次

    子女不满父母再婚能否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小李作为李大爷的独生子,是其近亲属中唯一具有劳动能力和稳定收入来源的人,于法应对父亲承担起照顾的责任,特别是在李大爷病重期间更应及时送医救治、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王老太作为李大爷的配偶同样负有扶养义务,但因年老体弱,精力和收入都不及小李,因此李大爷生前医疗费等开支理应主要由小李承担。

  • 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子女还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吗
    日期:2021-11-19 点击:191次

    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子女还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吗赡养父母既是公民的道德义务,也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虽然继父与继子继女无血缘关系,无生育之恩,但有养育之恩。俗语有云,生育之恩大于人,养育之恩大于天。百善孝为先,即使继父与生母离异,也不能抹杀其在继子继女成长过程中已尽的责任,即使继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继子女仍应尽赡养义务,对曾经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继父,应当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扶助,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 老人将房产低价卖给长子,长子去世后,能要求长孙支付赡养费吗
    日期:2021-11-04 点击:156次

    老人将房产低价卖给长子,长子去世后,能要求长孙支付赡养费吗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就孙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要求孙子女有一定的负担能力,其次还应当考虑在子女去世后,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有其他子女。需要注意的是,在判定赡养费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老年人及赡养人的经济收入、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被赡养人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每月固定生活支出等因素。

  • 分家析产协议中约定获得财产的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财产所有人死亡后,父母由谁赡养
    日期:2021-11-04 点击:115次

    分家析产协议中约定获得财产的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财产所有人死亡后,父母由谁赡养家庭成员通过分家析产所获得财产为其个人合法财产,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即为其遗产,其他家庭成员不得重新进行分配。分家析产协议同时约定获得财产的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其子女在继承遗产的同时应依法对祖父母 履行赡养义务。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准许。

  • 成年子女对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权以及如何行使探望权
    日期:2021-10-22 点击:879次

    成年子女对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权以及如何行使探望作为被探望对象的父母有拒绝成年子女对其探望的权利。子女探望父母的权利须经被探望者同意才能实现,成年子女不能以强迫的方式要求父母接受探望,只能在征得被探望者本人同意后,协商确定探望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成年子女行使探望权时要充分考虑被探望父母本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居住情况等,以老年人最佳利益为原则,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使老人在晚年获得亲情上的温暖和情感上的慰藉,促进家庭和谐,尽享晚年福祉。

  • 《收养法》实施前收养成年人的行为如何认定
    日期:2021-08-21 点击:278次

    《收养法》实施前收养成年人的行为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关收养问题的规定。1984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有专门规定收养问题,其中第(28)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这是对事实收养关系的确认。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